2020年8月28日,河南省卫健委员会 豫卫医函[2020]108号文件《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三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唐河县人民医院名列其中。
日前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已正式开展,此项检测工作的开展大大方便了当地及外来复工、复学等人员检测,更好地满足了我县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需求,为做到疫情防控的 “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1、 应检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预检分诊点检测的发热分流到发热门诊患者、所有体温>37.3℃的住院患者、所有住院手术患者。
2、愿检人员。
二、检测内容
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三、采集标本:咽拭子、血液。
四、检测须知:
1、收费标准(该收费含试剂,且随试剂价格而变动): ①新冠核酸检测80元;②新冠病毒IgM、IgG抗体检测95元 。
2、检测流程 :
①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发热患者经发热门诊医师开具相应检查单后前往发热门诊采集点进行标本采集;
②行动方便的住院患者、自愿检测人员,经主管医师、门诊医师开具相应检查单前往发热门诊采集点进行标本采集;
③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在所住科室开具医嘱、检查单并进行标本采集。
注:所有标本统一由院服务队送至检验科。
3、采样时间:每日上午8点至下午3点
4、结果领取:当日采集点领取结果,请避免人群聚集。
注意:
1. 检测人必须持个人身份证或医保卡;
2. 采样前无特殊禁水禁食要求,按序等候;
3. 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距离;
4. 检测结果出具前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
咨询电话 0377-68950556